霹民聯特委會下判‧贊比里罰25萬禁足3月

By admin | August 18, 2009

民聯特權委員會員決定獻議來臨的州議會施予贊比里、哈米達及許月鳳監禁、禁足州議會及罰款的刑罰。右起為岑卓能、曾敏凱、西華古瑪、陸致仁、胡先及余兆佳。

民聯霹靂州議會特權委員會針對507州議會事件,召開聽證會傳召國陣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贊比里、高級行政議員拿督哈米達及九洞州議員許月鳳,不過3人皆缺席,特委會因而裁定3人罪成,並決定建議下次州議會分別判處3人監禁、禁足州議會及罰款的處罰。

特委會主席西華古瑪今日(週三,8月12日)指出,特委會將獻議來臨的州議會,給予贊比里25萬令吉的罰款及再延長3個月的州議會禁足令,即是總共禁足州議會21個月,哈米達則同樣罰款25萬令吉,以及延長3個月禁足令,總數是15個月。

他說,獨立議員許月鳳因為罪行較嚴重,因此需判6個月監禁及罰款50萬令吉。“由於們迄今仍未收到針對州秘書拿督阿都拉曼的投訴,所以暫時還未有決定。”

西華古瑪透露,特委會曾召開多次的聽證會,並給予4人解釋的機會,可惜對方都缺席,特委會認為贊比里、哈米達及許月鳳多次在州議會開始前,嘗試通過重組州議會3個委員會及選出新議長的動議並不合法,所以認為3人已經嚴重觸犯了議會常規。

出席記者會人士還包括民聯特委會成員曾敏凱、陸致仁、岑卓能、胡先,以及投訴人余兆佳。

3人“罪狀”

贊比里

―在303州議會被禁足州議會18個月,卻依然於507當天出席州議會。

―贊比里提出重組州議會3個委員會的動議被議長駁回,卻依然在州議會上提出,有藐視州議會的成份。

―有計劃的讓許月鳳主持州議會,嚴重觸犯議會常規。

―在州議會正式開始前,讓甘尼申當上議長。

哈米達

―不聽從禁足令,出席507州議會。

―附議贊比里提出的動議。

―指示警方將西華古瑪抬出會議廳外。

―僅管被通知出席聽證會,卻毫無悔意,還缺席聽證會。

許月鳳

―沒有聽從西華古瑪的指示離開州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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