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稽查司給90.33分‧民聯掌霹表現獲肯定

(霹靂‧怡保)行動黨霹靂州主席拿督倪可漢說,總稽查司已肯定了霹靂州民聯政府在短短11個月執政期間,7個政府部門及6個州級機構的表現都有顯著進步,州政府財務部門的經濟管理被授予4星級的卓越肯定,更獲得90.33的評分。
他說,州經濟發展局及霹靂州回教理事會和馬來人傳統事務局也同樣取得進步。
帳戶及時準備好接受稽查
他說,州經濟發展局在國陣管理下,其帳戶10年即從1996年至2007年都無法進行查賬,在民聯執政時,進行最後整理及審計,包括2007年的帳戶皆能及時準備好以接受稽查。
“如果我們能有更多時間,將對霹靂州帶來多大的影響?如果我們能控制聯邦每年2000億令吉的財政預算,也就是霹靂州7億財政預算的近300倍數額,將有如何巨大的改變?”
倪可漢週日(11月29日)在霹靂州行動黨第15屆常年代表大會上指出,民聯政府在短時間內已達到了歷史性的成就,無可否認的,民聯是人民的希望,也符合人民在308大選所要帶來的改變。
從務實方式提高收入“我們已提高霹靂州的收入總額超過1億令吉,從2007年的5億3876萬1178令吉,提高至2008年的6億3942萬5143令吉,當中沒有提高人民的任何稅務,民聯是從勤勞務實、公開招標系統及零貪污的方式來提高政府的收入。”
尼查若勝出將舉行州選
倪可漢說,如果原任民聯霹靂州議長西華古馬在選舉委員會及3名跳槽議員的案件中勝出,霹靂州將迎來3場補選,如果拿督斯里尼查在大臣雙包案勝出,那霹靂州將迎來州選舉。
“民聯領導層將盡力嘗試所有可行的方法,特別是通過法庭來審判,行動黨黨員須時刻影響群眾的意見及看法,以獲得民心,並希望民聯的議員繼續真誠地服務,不要沮喪放棄,邁向布城,仍然是可以實現的夢想。”
贊比里應交待新官車情況
倪可漢在新聞發佈會上也指出,在民聯執政期間的總稽查司報告都有好表現,唯一不滿的是高維修費的官車應該早就換掉,因為通常一輛官車不能使用超過4年或10萬公里,不然修理費就會很高。
“州政府在購買官車上獲免稅,民聯州政府當初購買佳美官車時,價格是9萬7000令吉,市場價格是17萬令吉。針對此事,贊比里應給予人民一個交待,為何要賣掉這批新車、目前新車的情況如何及維修費數額。”
314代表出席大會
共有314名代表出席大會。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為這項大會主持開幕儀式。出席者包括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霹靂州署理主席古拉、秘書倪可敏、副秘書西華古馬、財政梁美明,以及行動黨的國、州議員。雪州甘榜東姑州議員劉永山擔任大會議長。
出席的民聯成員黨領袖包括公正黨副主席李文材、霹靂州主席慕斯達化、副主席鄭立慷、宣傳秘書祖基菲里、回教黨霹靂州主席阿布峇卡、署理主席凱魯丁、怡保西區區部主席阿茲利、新邦波賴區州議員曾敏凱及十八丁州議員戴成銀。
霹靂州行動黨第15屆常年代表大會
一致通過30項議決案
1. 譴責國陣在今年2月發動霹靂州政變事件,導致憲法危機及州議會癱瘓,並促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尊重人民的選擇,解散霹靂州議會、還政於民。
2. 譴責警方淪落為霹靂州國陣的工具,非法阻止民聯州議員進入霹靂州州議會,特別是3月3日及9月2日的州議會,使到霹靂州民主制度癱瘓,並促請總檢察長將相關警員控上法庭。
3. 譴責警方自霹靂州憲法危機發生過後逮捕超過100名民聯領袖及人民,特別是非法進入州議會拖走合法議長西華古瑪的濫權行動。
4. 譴責霹靂州政府秘書拿督阿都拉曼哈欣在協助霹靂州國陣奪權事件中的行動,並促請公共服務委員會采取必要行動。
5. 哀悼在反貪污局總部離奇墮樓身亡的趙明福,並促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趙明福的死因,讓真相還原。
6. 誓言捍衛黨的鬥爭,致力通過民聯掌權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權力,修正法律及政策,落實社會民主及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目標。
7. 支持民聯5大施政原則,也就是公正、有能力、透明、福利及自由,成為民聯治州和工作的原則。
8. 呼吁聯邦政府即刻落實公正、公平和不分膚色的政策,體現真正一個馬來西亞的精神。
9. 呼吁聯邦政府采取行動吸納更多非馬來人進入政府機構,解決政府機構種族比例失衡的嚴重情況。
10. 呼吁聯邦政府對于具爭議性的警方射殺案件進行公開調查。
11. 譴責國陣濫用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並促請釋放所有未經審訊的扣留者或將他們提控上法庭。
12. 促請聯邦政府廢除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官方機密法令、印刷與出版法令及大專法令,以符合公正和民主原則。
13. 致力提升民聯執政州屬的地方政府服務效率,落實21世紀地方政府議程,在落實各項政策或決定前聽取人民心聲。
14. 呼吁聯邦政府恢復人民集會權利,並給于所有政黨公平的機會。
15. 努力消除種族主義,提升各種族、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間的合作及和睦相處。
16. 呼吁國陣聯邦政府停止在2010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加重人民負擔,立刻取消產業盈利稅及信用卡費用。
17. 呼吁聯邦政府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保障國內各源流學校的存在地位。
18. 促請聯邦政府承認獨中統考文憑,留住人才為國家貢獻。
19. 促請國陣聯邦政府尊重聯邦憲法保障下的宗教自由。
20. 遺憾霹靂州國陣沒有延續民聯的利民政策,使到獨中及宗教學校以地養校、給予各源流學校土地的政策胎死腹中。
21. 遺憾霹靂州國陣沒有延續民聯的利民政策,使到新村與馬來重組村永久地契政策不能落實。
22. 支持霹靂州民聯給予工業、農業及房屋地契自動更新至少99年的立場,只征收象征性費用減低人民負擔。
23. 支持霹靂州民聯繼續落實給予非回教在宗教,包括廟宇、教會土地的政策。
24. 遺憾國家在最新的2009年透明國際貪污指數排名從去年的47名跌到今年的56名,寫下15年來的新低,並要求成立一個向國會直接負責、沒有政黨控制,真正自由的反貪污委員會。
25. 譴責反貪污委員會沒有履行本身的角色,反而成為國陣奪取民聯州政權的工具,對民聯領袖展開具惡意性的調查及指控。
26. 譴責霹靂州國陣通過落實《2007年固體廢料法令》,導致州子民可能在日後面對繼英達麗水排污費過後的“第三門牌稅”。
27. 譴責英達麗水提控人民上法庭。
28. 呼吁聯邦政府成立內閣特別委員會,研究印裔同胞面對的所有課題及落實政策解決。
29. 支持霹靂州民聯給予有需要的印裔同胞每年500萬令吉撥款的決定。
30. 支持霹靂州民聯給予沒有住所的人民,特別是園丘的印裔同胞及非法木屋者土地,讓居者有其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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